本來,我不打算寫這個話題的。因為這話題令人反胃。但提出「應該各付各」的男人,更令人反胃。
為何約會時男的應付鈔?這和男女平等沒有關係,更和女方搵多少錢沒有關係。這是社交禮儀。
是,出到「禮儀」兩個字,大部份時候是沒有解釋的。等如男人著裙諸般好處,你作為男人,也很想著裙,但為何不可以著?因為禮儀。這是最大的原因,不要找我投訴去,這個規矩不是我定的。
等如你約女方到高級餐廳約會,女方大大聲講粗口的話,也不過是豪邁的舉止而已,幹嗎不高興呢?
假如看倌不滿意這兩個字,還有另外兩個字:榮幸。
約了你心儀的女性出街,事前小心選地方,吃了一餐愉快的晚飯,你很感謝她陪你度過這幾小時,你很希望有下一次,所以你請她。
請記住,香港女性要吃一頓好的,可以隨時找三五知己,起哄隊啤,事前無需裝身打扮,不知幾爽。假如你面前的女性是因為吃不起一頓好的,才在你面前出現,不如你不要請她吃飯吧,現金救濟,她會更受惠。
假如男人請了女伴出來吃飯,不覺得是榮幸,只覺得是女方的榮幸,那他更應該要付鈔,因為這是補償女方的不幸。
(泥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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